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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荔波县民族宗教事务局、公安局、水利乡政府联合行动,采取果断措施,依法取缔了位于观音峰景区内的一非法宗教活动场所,除留守看管寺庙财产人员外,都迫其陆续离开寺庙。
据悉,2008年8月,未经宗教管理部门批准,宗教人士圣光法师私自在观音峰景区开展宗教活动,违反了宗教事务等有关规定。经荔波县宗教协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,于2008年10月31日将《关于停止观音峰景区宗教活动的通知》发给圣光法师,且他本人表示:“不再开展宗教活动,仅留人在观音峰看守”。但最近据群众举报,观音峰景区非法宗教活动场所一直在开展宗教活动,并违法收取费用。后经荔波县民宗局组织力量进行深入调查,发现群众举报情况属实。为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,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,2009年8月31日,荔波县民宗局、公安局、水利乡人民政府三家联合依法取缔了观音峰景区非法宗教场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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